ID |
版面 | 尺寸 | 颜色 | 价格 |
1 |
封面广告 | 210×215 | 彩色 | 10000 |
2 |
封二广告 | 210×285 | 彩色 | 8000 |
3 |
封三广告 | 210×285 | 彩色 | 8000 |
4 |
封底广告 | 210×285 | 彩色 | 9000 |
5 |
扉页广告 | 210×285 | 彩色 | 7000 |
6 |
1/2彩色内页广告 | 210×142 | 彩色 | 5000 |
7 |
1/4P彩色广告 | 210×72 | 彩色 | 3000 |
备注:
1. 广告内容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办理广告刊登手续时请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文件;
2. 预订广告时需提交书面文件,并与杂志社签订合同,合同一经双方签订即具法律效力;
3. 刊登广告须提前10天预订版位,广告稿应在出版前5天交至本社广告部审核。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广告内容,本报有权删改或拒绝刊登;
4. 如需更改广告合同中预定的刊登日期,须提前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本杂志社广告部,否则将以 合同的签订日期为准;
5. 广告版位的安排原则上由本杂志社广告部决定,对于指定广告版位须加收刊登广告的10%的费用;
6. 如需本报设计、制作广告稿,按刊例价格的20%收取设计制作费;
7. 广告费应在刊出前预付。对双方约定的付款方式,应严格按合同执行;
8. 由于重大新闻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调整版面,原预定广告则另行安排版面;
9. 本刊例2007年执行。 |